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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清職網代發佈 其他
職缺類型 徵才 / 全職
職務類別 政府相關/ Government Related
工作地點 台灣地區 / 高雄市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
需求人數 1 人
國籍需求 本國籍
學系需求 不拘
薪資待遇 月薪 36,911 至 36,911 元
起訖日 2022/01/12 ~ 2022/01/28
要求條件
依據勞動部「111年度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第7點規定,擔任個案管理員需具下列條件之一,並需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專以上社工、勞工、心理、諮商、法律或復健相關科、系(組)所畢業者,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 具社會工作師、諮商、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證照者,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三) 除需符前2項其中之1所列資格外,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局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已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職業災害個案管理服務:接案評估及開案、需求評估、研擬服務計畫、執行服務計畫、處遇追蹤、結案及諮詢等服務。
(二) 個案管理服務內容包含:
1. 職業災害勞工權益維護。
2. 職業傷(病)治療與鑑定協助轉介。
3. 勞資爭議調解。
4. 職業災害慰問與家庭功能維護。
5. 重返職場協助。
(三) 職業災害個案服務紀錄填報:依個案管理流程,於各項作業完成後,確實於 「職災勞工服務資訊整合管理系統」中填報完成各項服務表單。
(四) 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方式
報名文件:應徵者請檢附以下文件:
(一) 報名表、自傳及具結書。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五) 汽車、機車駕照(擇一)。
(六) 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七) 其他證明文件(專業能力證明、專業證照等)
(八) 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九) 以上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並於外信封註明為『應徵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逾期、文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補件。
* 聯絡方式:本案承辦人:廖小姐,電話(07)8124613轉522。
相關連結
備註
一、工作時間:8:00-17:30,周休2日(六、日)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工作起迄時間應配合本局差勤規定。如有業務需要,得經員工同意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得以補休或申請延長工資。
二、111年1月28日下午5:00前。(含郵件送達)。得視徵件情形延長,詳參本局最新公告。
三、詳情請參考附件徵才公告,報名表請至相關連結下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