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四份(請以A4格式):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規定格式撰寫)、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一式四份
2.於111年 月 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 劉先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藥癮個案管理員。
3.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及公共衛生學系之相關科系,依該科系名稱於教育部學科標準分類中,是否分別屬心理學細學類、09231社會工作細學類、09131護理及助產細學類者、09191公共衛生細學類等認定之,是否屬前述4類細學類,可利用教育部統處「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查詢系統」查詢(https://stats.moe.gov.tw/bcode/),犯罪防治學系僅科系名稱為「犯罪防治學系」者,始認定符合聘用條件。
4.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比照計畫核定,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專業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薪資說明如下:
(1) 具學士學歷者、護理專科學歷者及社工師考試資格者以約聘六等二階月支薪為39,180元(薪點296),具碩士學歷者以約聘六等三階月支薪為41,260元(薪點312),上述人員如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約聘六等三階月支薪為41,260元(薪點312),薪點計算以1薪點等於130元計算。
(2) 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每年度視考績予以調薪,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勞退金。
5.將正取4名個案管理人員,得擇優備取8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