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法律、公共行政或政治等相關經歷,對司法實務工作有興趣者。
2.熟悉Word, Excel, 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3.負責盡職、主動積極、虛心學習及具良好溝通能力
4.如具活動企劃與執行、會議辦理等經驗者,可提供相關證明
行政助理、簡易法務事項、律師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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