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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3起訖日:2026/03/03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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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2名、主計室誠徵「 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1名徵才資訊
國立中央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防火管理)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擔任本校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據該防護計畫實施員工滅火報警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申報檢修…等管理工作。
2.協助全校實驗室化學品管理及化學品分級制度。
3.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設置相關應變器材並擔任專業應變人員。
4.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5 年 3 月 16 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 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3.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3月 16 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303@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國立中央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環保相關)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辦理本校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相關管理工作。
2.本校公告場所,負責執行與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相關工作的管理專責人員。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5 年 3 月 16 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 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3.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3月 16 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303@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國立中央大學主計室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經費報支及採購案件之審核監辦。
2.公文及統計報表處理。
3.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
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6,005元,碩士學歷薪資41,545
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9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主計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商學或管理相關科系畢業,有修會計學分者並具國立大專校院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相
關工作證明俾利審查)。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及網路系統之操作。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有責任感、配合度高、溝通協調能力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3月9日前將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主計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專任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
不予受理;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1.個人履歷及自傳(請檢附相片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053,范秀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