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公告日期:2026/03/09起訖日:2026/03/09 ~ 2026/04/02 清職網代發佈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函文轉知]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函

主旨:為提供設籍本市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敬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宣傳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本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本計畫說明如下:

(一)報名期間:

1、一般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

(二)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或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或長期失業者之子女。

3、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4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三)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將於115年3月16日前公告於本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隨文檢附本計畫宣傳單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