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 公告日期:2023/01/11起訖日:2023/01/11 ~ 2023/03/31 清職網代發佈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112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申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本局暨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112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相關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校於112年5月31日前,依所附「112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暑期學生實習窗口及受理名額調查表」提供可容額人數及可接受實習之系(科、所),請逕洽受理實習機關窗口聯繫暑期學生實習事宜,並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實習申請表予申請機關單位窗口,完成申請程序。

二、本案112年提供可容納人數及受理申請實習系所

(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1期計6人),申請條件:心理、公共衛生及護理學系(申請本科實習須接受面試擇優錄取,申請單位請於受理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2年3月31日前檢送申請表、名冊、計畫書予本科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通知,預計面試日期112年4月17日~28日。)

(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1期計4人),申請條件: 食科系、公衛、醫技及檢驗等學系(申請本科實習須接受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錄取,申請單位請於受理申請收件截止日期112年4月1日前檢送申請表及實習前各學期成績單予本科審查,審查結果於4月底前回傳。)

符合資格同學請逕向系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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