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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6起訖日:2026/02/26 ~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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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一、教育部函轉「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資料,請學校請轉知並鼓勵學生參與(如附件)。
二、法務部為推動旨揭方案,由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學生實習觀護工作,請有意參與者於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備文逕向轄內檢察署報名,報名期間自115年3月2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本校報名申請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務必另行了解欲報名之各地檢署實習報名相關文件,並可透過各地檢署網站或電話洽詢。
(二)請於115年3月23日(一)17:00將報名資料紙本繳至學務處職發組(行政大樓三樓313室),逾期恕不受理。
四、附件:推薦表、分配名額及聯絡方式、公文、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