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 公告日期:2024/03/27起訖日:2024/03/27 ~ 2024/05/31 清職網代發佈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3年實習生招募

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於5月8日前將申請表送交學校學務處職發組彙整向國科館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國科館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該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三、依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國科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該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113)年實習生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暑假實習生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