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
公告日期:2025/02/24起訖日:2025/02/24 ~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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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申請
說明
一、本署114年學生暑期實習共提供3位名額,實習單位(地點)包含:疫情中心(臺北市)、預防醫學辦公室(臺北市)及高屏區管制中心(高雄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二、申請實習人員一經錄取,除有重大事由,並由學校出具公函證明外,不得無故取消實習。實習人員應依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倘無故未報到,將取消該校學生隔年之申請資格。
三、有關旨揭暑期實習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逕行上網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研)習管理要點」,路徑為本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申請/研習及實習。
***有意申請同學請填寫「暑期實習申請表」,連同最近1學期之成績單正本(含全班成績百分比),於3月24日前送學校職發組彙辦,逾期不予受理。獲錄取學生由學校提供實習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