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公告日期:2025/07/22起訖日:2025/07/22 ~ 2025/08/06 清職網代發佈
【轉知公文】國立中央大學徵才資訊

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統籌全校型實習委員會及實習課程規劃執行。
2.企業實習媒合與合作推動。
3.舉辦外聘職涯業師每月諮詢服務。
4.相關計畫執行與補助申請
5.臨時交辦事項與行政協辦工作。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 即日起 至114年 8月 6日止 。
【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證照。
3.具有學校行政經驗尤佳。
4.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使用。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3.積極主動開拓業務,具責任感及抗壓性。
4.具專案規劃及團隊合作經驗者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8月 6日前將下列文件依序整合為1個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241@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242,聯絡人林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統籌全校型實習委員會及實習課程規劃執行。
2.企業實習媒合與合作推動。
3.舉辦外聘職涯業師每月諮詢服務。
4.相關計畫執行與補助申請
5.臨時交辦事項與行政協辦工作。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 即日起 至114年 8月 6日止 。
【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證照。
3.具有學校行政經驗尤佳。
4.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使用。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個性主動積極、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3.積極主動開拓業務,具責任感及抗壓性。
4.具專案規劃及團隊合作經驗者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8月 6日前將下列文件依序整合為1個PDF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241@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242,聯絡人林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國立中央大學衛生保健組 誠徵專任人員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
二、工作內容:
1.職業醫師臨校健康服務相關事宜。
2.職業安全衛生四大計畫之執行與推動。
3.辦理職場健康促進活動。
4.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與轉介醫療。
5.校園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與提敘(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07月22日止。
【工作地點】
中央大學學生事務處 衛生保健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畢業,且具護理師證書。
2.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醫院臨床護理實務工作經驗至少滿一年, 兩年以上尤佳。
4.如有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 WORD、EXCEL 等電腦文書編輯能力。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具機車駕照。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07月22日中午12點前將下列文件彙整成一份PDF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yilin710120@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職護-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本職缺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217,王宜琳 護理師。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國立中央大學環安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1.擔任本校防火管理人,執行消防相關管理工作。
2.協助全校實驗室化學品管理。
3.具Word、Excel等電腦文書編輯能力。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6,005元,碩士學歷起薪41,54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 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3. 熟悉一般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如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 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 31日下午5時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303@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中心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小姐。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國立中央大學環安中心 誠徵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職務說明 】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 協助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及管理工作。
2.協助推動ISO 45001/TOSHMS職安衛管理系統。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6,005元/月,碩士學歷薪資41,545元/月)。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工作地點】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7月 31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ncu7303@ncu.edu.tw),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中心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英檢證明。
4.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032,陳瑾瑩高級技師。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